上海鲲仁医药科技有限公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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所在地区:上海
主营行业:
品牌名称:
型号规格:
批准文号:国药准字H20067625
产品标签:
产品卖点:中标产品 中标产品
销售渠道:医院 药店 医院和药店 社区/乡镇卫生院院
执行标准 | |
产品类别 | 西药产品 |
产品规格 | |
卫生许可证 | |
成份 | |
性状 | |
不良反应 | |
注意事项 | |
禁忌 | |
贮藏 | |
保质期 | |
备注 |
产品介绍:
【成 份】主要成分为盐酸氨溴索。【性 状】本品为无色或几乎无色的澄清液体。【规 格】100ml:0.6g(无糖)【用法用量】 成人及12岁以上儿童:在治疗的最初2-3天,一次口服5ml溶液,一日3次;然后,一次口服5ml溶液,一日2次。 6-12岁儿童:口服本品一次2.5ml,一日2-3次。 2-5岁儿童:口服本品一次1.25ml,一日3次。 2岁以下儿童:只有在医师指导下才能应用本品,推荐剂量:口服本品一次1.25ml,一日2次。 【作用机理】本品为粘液溶解剂,能增加呼吸道黏膜浆液腺的分泌,减少粘液腺分泌,从而降低痰液粘度,促进肺表面活性物质的分泌,增加支气管纤毛运动,使痰液易于咳出。 【药代动力学】口服盐酸氨溴索后,经消化道迅速被吸收,约2~4小时血药浓度达峰值,并从血液向组织迅速分布,以肺、肝、肾分布较多;血浆蛋白结合率 90%;本品主要经过肝脏代谢,血浆半衰期约7小时,口服给药后72小时几乎70%从尿中排泄。 【不良反应】极少数患者有轻度的胃肠道不适(如恶心、呕吐、消化不良、腹泻)及过敏反应(如皮疹,罕见血管神经性水肿),罕见头痛及眩晕等。 【禁 忌 症】对本品任何组分过敏者禁用。【注意事项】 1.孕妇、哺乳期妇女慎用。 2.2岁以下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。 3.肝肾功能不全的患者,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。 4.应避免与中枢性镇咳药(如右美沙芬等)同时使用,以免稀化的痰液堵塞气道。 5.本品为一种粘液调节剂,仅对咯痰症状有一定作用,在使用时应注意咳嗽、咯痰的原因,如使用7日后未见好转,应及时就医。 6.如服用过量或发生严重不良反应时应立即就医。 7.对本品过敏者禁用,过敏体质者慎用。 8.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。 9.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。 10.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。 11.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,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。 【贮 藏】遮光,密封保存。 【有 效 期】18个月 【执行标准】中国药典2010版二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