上海鲲仁医药科技有限公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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所在地区:上海
主营行业:
品牌名称:
型号规格:
批准文号:国药准字H20093604
产品标签:
产品卖点:中标产品 中标产品
销售渠道:医院
执行标准 | |
产品类别 | 中药产品 |
产品规格 | |
卫生许可证 | |
成份 | |
性状 | |
不良反应 | |
注意事项 | |
禁忌 | |
贮藏 | |
保质期 | |
备注 |
产品介绍:
【成 份】本品为复方制剂,其组分为磷酸二氢钠和磷酸氢二钠。
【性状】本品为无色澄明液体,有姜及柠檬气味,味微甜。
【规 格】90ml/瓶,含磷酸二氢钠43.2g,磷酸氢二钠16.2g。
【用法用量】本品用于肠道准备时一般分两次,每次服药45ml。
为获得良好肠道准备效果,建议患者在可承受范围内多饮用水。
【不良反应】本品用药后可能会出现恶心、呕吐、腹胀、腹痛、腹泻、乏力、眩晕、过敏反应、肝功能检查ALT,AST升高、肛门刺激症及短暂性电解质紊乱(24小时内恢复正常)。若过量使用可能会导致高磷酸盐血症、低钙血症、低钾血症、高钠血症和脱水。偶见流涎。
【禁 忌】本品禁用于先天性巨结肠、肠梗阻、腹水患者、充血性心脏病或肾功能衰竭患者。
【注意事项】
1. 控制本品使用量,禁止联合使用其他缓泻药物。若重复给药,应检查血浆电解质。在患者第二次摄入药物前充分饮水。
2. 本品应放在儿童不易拿到的地方。如果发生药物过量或误食,应及时就医。
3. 为安全起见,瓶嘴被密封。
4. 在24小时内使用超过推荐的剂量可能会对身体造成损害。
5. 以下情况在使用本品时应咨询医师:
l 限制钠盐饮食
l 患者肾脏疾病
l 已经怀孕或正在哺乳期
6.下列情况应停用本品并咨询医师:
l直肠出血
l 使用本品后没有大便
7.透析患者、电解质失衡或紊乱患者(低钠饮食患者,肾病患者,肾功能不全患者,心脏疾病,结肠造口术等)、使用利尿剂以及正在服用其他影响电解质水平药物患者慎用本品。
【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】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在用药前应咨询医师。
【儿童用药】本品不推荐儿童使用。
【老年用药】请遵医嘱使用。
【药物相互作用】服用钙通道阻滞剂、利尿药以及可能影响电解质水平药物的患者应慎用本品。
【药物过量】 本品过量可导致低钙血症、高磷血症、高钠血症及脱水。
1.低钙血症、高磷血症、高钠血症:应仔细监测血中钙、磷酸盐、氯化物及钠离子水平;及时用适当的液体纠正电解质失衡。
2.脱水:按脱水的严重程度及临床症状及时肠道外给予含有低浓度的钠、氯化物(40-50mEq/L)以及中浓度钾(20-30mEq/L)溶液。
【药理毒理】磷酸钠盐口服溶液活性成分为磷酸二氢钠和磷酸氢二钠,口服后在肠道内解离出不被吸收的阴离子和阳离子,从而在肠道内形成高渗环境,使大量水分进入肠内并使结肠内压力升高,同时含水量大增,软化大便。两种作用协同刺激排便反应,增加肠动力,达到清理肠道的效果。
实验研究表明:磷酸氢二钠(大鼠LD50=17g/kg)、磷酸二氢钠(大鼠LD50=8290mg/kg),磷酸钠口服溶液经动物试验结果显示LD50 =14.55539 g/kg。相当于一般成人用量(1100mg/kg )的10.7倍。
【贮藏】 25℃以下密闭保存。
【包装】药用塑料瓶包装,每瓶装90ml,1瓶/盒。
【有效期】24个月
【执行标准】《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标准》YBH05392009